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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是人生的大哉問!鮮少人會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受過苦,無論是皇親貴冑或黎民百姓,或許情節、程度有所區分,但每個人或多或少遇過不順遂的處境。聖經指明,苦難是始祖犯罪的結果,人的一生自新生開始即有苦難,連要求得日用飲食溫飽,也受到咒詛(創世記三章16-17節)。
只是聖經不僅指出苦難的濫觴,也指出基督帶來的拯救。稱義、成聖的福音,至終將解除人的痛苦(啟示錄二十一章4節),這解除始自基督在各各他受死,又藉祂死裡復活顯明,叫使徒可以宣揚:「上帝卻把死的痛苦解除,使祂復活了,因為祂不能被死亡拘禁。」(使徒行傳二章24節)基督的死與復活,打開一條新的路徑,為這世間的苦難賦予新的意義與盼望,祂甚至呼喚祂的門徒揹起自己的十字架,忍耐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跟隨他們的救主、牧者、夫子走苦路(路加福音九章23節)。
1921年發表的詩歌〈領我到髑髏地〉(Lead Me To Calvary),正是回應救主這樣的呼召。這首詩歌由出身貴格會的美國詩人珍妮‧赫西(Jennie E. Hussey,1874-1958年)作詞,威廉‧詹姆斯‧科克帕屈克(William James Kirkpatrick,1838-1921年)譜曲,以平實而堅定的語氣與旋律,將主權、榮耀歸給生命之主,並祈求救主使自己不要忘記緊箍在拿撒勒人頭上的荊棘冠冕,不要忘記人子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要忘記上帝羔羊在各各他的痛苦死亡,不要忘記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以弗所書五章2節)。
對這苦難世界而言,這樣的祈禱實在讓人費解。為何不是為自己的苦情傾心吐意?為何不是為自己的難處唉聲嘆氣?正如使徒直言,世人對基督徒的無知,是因為不認識基督(約翰一書三章1節)。扼要地說,因為基督徒的救主立下的榜樣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是虛己的樣式(腓立比書二章5-8節),留下的是受苦的腳蹤(彼得前書二章21-24節),所以蒙祂恩典、聖召的人也存此心意,不以自己為念,而以上帝、以基督為中心。故此,對一個蒙寶血重價買贖的罪人而言,「領我到髑髏地」是理所當然的回應(希伯來書十三章12-13節)。
〈領我到髑髏地〉除了表明跟隨基督的生命,也描述福音書關於受難和復活的記載,更進一步向主聲明自己「甘心樂意,揹十架跟隨祢」,願意和主「分嘗苦杯」。這心意是與基督一同為上帝後嗣的記號,當人願意與主一同受苦,也會與祂一同得榮耀(羅馬書8章17節),「因祢為我捨己」。
這句「因祢為我捨己」是基督信仰最重要的前提,基督徒一方面堅持,人不是因自己的行為稱義,另一方面也常留意,真實的基督生命會有生命、行為的改變。〈領我到髑髏地〉明確顯示,信徒之所以能夠跟隨救主基督,全是源於祂的捨己,人並無任何可誇之處,是以唯獨將榮耀歸於設立拯救之恩、成就救贖之功的上帝(Soli Deo Gloria)。
〈領我到髑髏地〉
1. 生命之主,願祢作王,榮耀都歸於祢,
使我莫忘祢荊棘冕,領我到髑髏地。
2. 請明示我祢安葬墓,門徒曾悼念祢,
白衣天使在外守護,當祢安睡墓裡。
3. 願像馬利亞清早起,帶香料獻給祢,
使我看見祢空墳墓,領我到髑髏地。
4. 主啊,我願甘心樂意,揹十架跟隨祢,
我願和祢分嘗苦杯,因祢為我捨己。
(複歌)使我莫忘客西馬尼,莫忘我主痛苦受死, 莫忘我主仁愛慈悲,領我到髑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