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角度看離婚與再婚

【作者:R. 史蒂文‧羅茲禮夏達華研道中心 2022.11.20



位於耶路撒冷,東正教施洗約翰教堂內的壁畫。(圖片來源/夏華達研道中心


身在耶路撒冷研讀聖經之時,很快便會注意到語言、文化及環境等對讀經的重要。同樣,放耶穌的教導在相應的歷史環境來看會更顯而易見。某次我為耶路撒冷大學學院(Jerusalem University College)教一課關於第二聖殿歷史,預備講課期間,驚覺關於離婚與再婚,耶穌的教導與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所紀錄的一件著名的事件十分相似。耶穌相關的教導在《路加福音》16章18節:

凡是休妻【及(and;KAI)】(註1)另娶的,就是犯通姦罪;人娶被丈夫所休的女子,也是犯通姦罪了。
《路加福音》16章18節《新漢語譯本》

Everyone who divorces his wife and marries another commits adultery, and he who marries one who is divorced from a husband commits adultery.
Luke 16:18 (NASB;新美國標準譯本)


傳統理解這兩句經文的就是直接將離婚與再婚等同通姦,普遍都如此解讀,而新約聖經學者指出,耶穌的標準比聖經(申命記 24:1-2)及同期猶太拉比的理解都更嚴格。固然猶太教視家庭的和諧至為重要,然而從來不會認為離婚與再婚基本上就是通姦罪。新約聖經學者將耶穌與祂的歷史及宗教背景分割,再一次使耶穌成為第一世紀的離群者。不論如何,這觀念不太可能來自主自己,反而是反映耶穌的話如何被錯誤理解。

首先,我們需要有一些初步的資訊,才能聚焦在耶穌教導原來的衝擊。兩份近期發表的研究都指出本節經文中的連接詞「及」(and;KAI)帶有慣用語的意思。大衛·畢維恩(David Bivin)與布拉德·楊(Brad Young)(註2)循不同的方向研究,都有相同結論 : 連接詞為主體提供原因。畢維恩指出,希臘語「KAI」很可能藏着希伯來語連接詞的意義,含有更廣闊的用意,包括為主體提供理由(註3)。在此可見這段經文與其他語句,有希伯來語的影響滲透在福音書的希臘語中。試聆聽耶穌在另一個場合如何吩咐年輕財主:「照着去做【及(KAI;意思是:為要)】得生命。」(註4)。同樣,當我們研究《路加福音》16章18節,也當如此理解:「凡是休妻【為要】另娶的,就是犯通姦罪;人娶被丈夫所休的女子,也是犯通姦罪了。」

再者,聖經註釋提到,路加隨意將這句話放在耶穌關於施洗約翰的描述後,「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路16:16)。縱使,福音書中資料的次序對於經文的解讀不常有大影響,但是這次卻是理解《路加福音》這句話的重點。

耶穌有關約翰的一番話,在《馬太福音》11章11至14節的平衡經文有更完整的歷史背景。當時,約翰因公開指責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而被關下監獄(太11:2;14:1-12)。約瑟夫提供更多細節,指出約翰為何要指責安提帕:

這時,【亞拉伯比特拉(Petrea)王】亞哩達(Aretas)和希律【安提帕】發生了一次爭執,事情經過時這樣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與亞哩達(Aretas)的女兒結婚,並和她一起生活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每當希律到羅馬的時候,都是與他同父異母也是叫希律的兄弟住在一起;這個希律是大祭司西門女兒之子。但希律王愛上了這位希律的妻子希羅底(Herodias),她是他們兄弟亞里多布(Aristobulus)的女兒,也是亞基帕大帝(Agrippa the Great)的姊妹。希律王甘冒危險向希羅底求婚,而希羅底也應允了。他們約好等到希律王離開羅馬返國後,希羅底就立即搬到希律王那裏。這項婚姻有一個條件,就是希律王要和亞哩達的女兒離婚。
《猶太古史記》18.109-110,信心聖經神學院, 2016.


顯然可見,這故事與耶穌有關離婚與再婚的教導非常吻合。那一次希律到訪胞兄/弟(註5),正是與嫂子/弟婦私通的起始點。兩人都犯上離婚【為要】另娶/嫁的罪,離婚的程序只是嘗試合理化他們的通姦。

耶穌指控為要另娶而休妻的人,這番批判性的言論,剛好置於約翰因指控安提帕而被監禁之後,這安排是否偶然?這段經文的歷史背景也有助理解馬可的版本,在《馬可福音》10章11至12節,耶穌提及「妻子要是拋棄丈夫」。按猶太傳統,女性不能單方面瓦解婚約,程序必須有在男方同意下才可進行。現存紀錄中,第二聖殿時期只有兩個案例是女方主動要求離婚,而其中一次就是希羅底與丈夫。

耶穌所發表達有關離婚與再婚的講話,按我們所提議要在歷史層面看,意義何在呢?首先,為新約其他經文並約瑟夫的文獻提供新亮光。現在我們能明白為何安提帕認為耶穌是施洗約翰,耶穌延續了約翰有關分封王的批評。因此導致安提帕以為約翰從死裏復活(路 9:19)並因此要尋找機逮捕耶穌(路13:31-33)。按大衛·傅莎(David Flusser)的說法,安提帕已殺了約翰一次,也不會猶豫再殺他一次!

約瑟夫記錄當人民看到安提帕的軍隊遭到前任外父拿巴提(Nabatea)王亞哩達所滅,他們隨之認為這是神對安提帕殺害約翰的懲罰(猶太古史記 18:116)。在這裏,福音書的記載道出亞哩達的軍事行動與約翰之死的關連,兩者都是安提帕婚姻上不忠與休了拿巴提族妻子的後果。當我們將約瑟夫的敘述、福音書記載約翰被監禁以及耶穌有關離婚與再婚的言論併合,便會成為一幅關於背叛與悲劇的馬賽克圖畫。

明白耶穌言論的歷史背景,也能為經文的詮釋與應用定下界限。我們不應理解耶穌的言論是將離婚與再婚定性為通姦,更加明顯的是他並沒有指再婚是犯姦淫。我們的研究沒有反對猶太傳統視婚姻為神聖,然而也沒有提倡婚約不能瓦解。耶穌只是針對一件特定的公開事件,針對某兩人為了要再婚而離婚。

我們現在能聽得出來,耶穌強烈回應背後一條沒記載下來的問題:「約翰被殺害是因為他大膽指控安提帕犯姦淫。你意下如何?」完全沒恐懼下,耶穌回答:「【安提拍】休妻為要另娶【希羅底】,就是犯通姦罪;人【安提拍】娶被丈夫所休的女子【希羅底】,也是犯通姦罪了。」換句話說安提拍所犯的罪是雙重的。

主嚴厲的批評未有避開安提拍耳朵,他尋找機會逮捕耶穌。當法利賽人警告耶穌關於安提拍的計畫時,耶穌回應:「去跟那隻狐狸說:『看啊,今天明天我要繼續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使命就完成了。』 的確,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往前走,因為先知不可能在耶路撒冷外面喪命。」(路13:32-33)。的確,直至在耶路撒冷,在那個決定性的逾越節早上,耶穌才與安提拍碰面。「希律看見耶穌,非常喜樂,因為他聽過耶穌的事,早就想見他。」(路 23:8上)在安提拍的盤問下,耶穌拒絕回應。在那殘暴的羅馬巡撫彼拉多前,耶穌未有閉口不言,然而對著這位無上限地背信棄義的猶太領袖,他一句話也沒有說。若沉默能有震耳欲聾之效,那耶穌對著犯姦淫者安提拍這次無聲的回應必定有。




這研究是獻給那些曾經面對離婚煎熬的人。遺憾地,他們在基督徒「好意」卻是錯誤理解耶穌關於離婚與再婚的教導下,再次受傷。願這文章為他們帶來點點的安慰。

作者:R. 史蒂文‧羅茲禮(R. STEVEN NOTLEY)

1993年於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獲得博士學位(Comparative Religions;宗教比較),與著名第一世紀猶太教學者大衛‧傅莎(David Flusser)一同研習。居於以色列共十六年,曾帶領學生走遍以色列、土耳其、敘利亞、希臘、意大利等聖經提到的地方,對聖地歷史、地理有十分深入的研究。2005年與舊約學者 Aason F. Rainey 合著 The Sacred Bridge (暫譯:《神聖的橋樑:地圖集》),專責新約部分。現職尼雅克學院(Nyack College)古典猶太教暨基督教根源(Graduate Programs in Ancient Judaism and Christ Origins)課程主任,也是夏達華研道中心的顧問之一。

譯註:

1.希臘原文中,休妻另娶之間有連接詞:「KAI」,英語普遍翻譯為「and」,所有中文譯本都未能反映原文這個連接詞。

2.B. Young, Jesus the Jewish Theologian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pp. 113-118.

3.D. Bivin, “‘And’ or ‘In order to’ Remarry,” Jerusalem Perspective 50 (Jan-Mar 1996), p. 12. See also R. Brown, S. R. Driver, C. 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7), p. 254 §3. In post-Biblical Hebrew we hear, “He who begins to wish that his wife will die and [i.e. in order that] he will inherit her property, or that she will die and [i.e. in order that] he will marry her sister . . .” (Tosefta, Sotah 5:10).

4.譯註:希臘原文:Τοῦτο(如此) ποίει (行)καὶ(及)ζήσῃ(活著),連接詞「及」帶有原因,解析「行」的目的。全句可理解為:照着去做,為要得生命。

5.按《馬可福音》6:17,希羅底與希律腓力結婚。然而按《路加福音》3:19及《馬太福音》14:3最好的古抄本,未有記錄她丈夫的名字。約瑟夫指嫁給希律腓力的是希羅底的女兒,撒羅米(Salome)。希羅底的丈夫是安提拍同父異母的兄弟,名字簡單記載為:希律(猶太古史記 18.109)。

本專欄與《夏達華研道中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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