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之吻》(Kiss of Judas),1304–06年,喬托·迪·邦多內(Giotto di Bondone)。(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誰是約書亞‧哈里斯(Joshua Harris)?他少年得志,20多歲就因撰寫《不再約會》(I Kissed Dating Goodbye)而震撼美國基督教界,瞬間興起為全美著名的福音派牧師。他30出頭時接手美國馬里蘭州著名的超級教會聖約生命教會(Covenant Life Church),擔任主任牧師。他也是美國YRR運動(Young/Restless/Reformed,指年輕又衝勁十足的改革宗運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什麼是YRR運動?就是一群和哈里斯相仿的人,以動人的文章和充滿魅力的講道著稱,神學觀基本上偏改革宗傳統(但不完全一樣)。他們認為傳統教會模式已經無法有效使人歸信,教會需要革新和突破,要熱情、勇敢地與文化對話,更多使用現代工具,包括多媒體社交、網路、傳媒、福音大會、後現代表達法,重新包裝傳統神學。
我曾經在一場大會上聆聽哈里斯的教誨,受益良多。然而,2019年,他在網路引爆一系列的震撼彈。首先,他宣告自己最出名的代表作《不再約會》是錯誤的;接著,他宣布與他的妻子決定「分開」而做「好朋友」,也就是離婚;最後,也是教會最震驚的,他宣告自己「不再是基督徒」。他開始懷疑基督教福音,因為懷疑,所以必須公開宣告他沒辦法再認為自己是基督徒。
這一系列震撼彈不只在美國轟炸,對華人世界信徒也是晴天霹靂。因為哈里斯的書幾乎都有中文翻譯,在教會與神學院廣為使用,對新一代年輕信徒影響甚深。然而,這位過去十幾年來被大家視為基督教明日之星的聖經導師、福音的傳遞者,竟突然叛教,怎能不讓人五味雜陳?一時之間,有氣憤的,有可惜的,有批評的,有包容的。
我認為,對於哈里斯這樁事件,教會與信徒應當反思三大問題。
第一:難道得救的人也會叛教?
第二:對傳道人的心態及對其教導的態度?
第三:針對這個問題的根源,教會與信徒應當學到什麼功課?
第一點是基督徒最關心的問題,俗稱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爭議再次浮上檯面。如果連哈里斯這種曾是美國著名大牧師的人都會叛教,豈不是證明得救的人是可以又變回不得救的?因為,誰敢說他曾經沒得救?沒得救能講那麼多好的道理?能寫那麼多好書?能讓那麼多人因他而信主嗎?
這些質疑看似有道理,然而,我們要記得,基督信仰是以神的道為中心,是因為神如此說,所以才是真的。基督信仰不是觀察得來的信仰,不是現象表達如此,所以是如此;相反的,是以神的話為準則,因為神如此說,所以必是如此。現象告訴我們,從無變有是無稽之談,道成肉身是神話;但基督信仰告訴我們,因為神如此說,所以必是如此。
叛教者自始即未得救
在教會歷史中,哈里斯不是唯一教會明星叛教的例子。猶大也許是最典型的。試想想,教會通常派誰為教會管錢?隨便選人嗎?誰都可以嗎?當然不是。教會負責管錢的一定是公認非常屬靈、信仰成熟的人,猶大能夠被委任管錢,外在見證想必如此。
然而,福音書的旁白卻讓我們一開始就看到猶大的心。他雖然外在跟隨耶穌的表率,內心卻是屬魔鬼的。最後,他也真的為了自己的私慾出賣了耶穌,顯明他一開始跟從耶穌只是為了自己今世的好處,當發現跟隨耶穌沒前途了,就馬上背叛。
福音書講述猶大,不是讓人驚訝一個曾真心歸信的人怎麼會背叛耶穌,而是一開始就表明猶大雖然是門徒一分子,卻從來不是真心歸信,所以他後來背叛的舉動不但不讓人震驚,更是理所當然。
福音書特別提到,猶大賣主是耶穌允許的,耶穌不是無助而認命地說:「唉呀!猶大曾經那麼信我,今天居然為了幾個錢就背叛我。我輸了,猶大,你要賣就賣吧!」也不是說猶大是為了成就救恩而被神無理犧牲的真信徒,等他以後去天國再補償他。耶穌表達的是,就連祂被猶大出賣,也都是神在主導。不是耶穌失算,看走了眼,而是如同神在舊約時代使用外邦人達成祂的旨意、完成祂的救恩,祂也有主權使用猶大賣主完成祂的計畫。
假信徒不會追求聖潔的生活
因為教會名人受不了羅馬帝國威逼利誘而叛教,初代教會遇到很多困擾。他們對此有深刻的討論,基本上得出兩大結論,對今天的我們很有幫助。
首先,聖經本來就預言教會歷代都會出現叛教者,這不是福音的失敗,也不是神拯救的能力不夠。神甚至會賜予他們屬靈能力、使用他們,但最終會顯明他們本來就沒有被神揀選而得救,掃羅或猶大就是最好的例子。
再者,這些被神使用的人,只要教導正確,符合神的道,雖然最後他本身沒得救,然而神的奇異恩典仍使用他們的口讓眾多人得救,而眾多人中有人能堅忍到底,是真正得救的人。因為得救在乎我們的神與耶穌基督,不在乎神使用的器皿。就像保羅所說,我們被神使用的人只是瓦器,真正有能力與價值的是瓦器內的福音寶藏;福音的能力與功效在於神自己,不在於神使用的瓦器。
其實,哈里斯事件會對我們造成那麼大的震撼,主要不是得救神學的探討,而是這事引發我們內心的恐懼──如果連曾經是美國福音派名牧的福音寵兒都不得救,那麼我怎麼確定自己是不是得救?我會不會是下一個哈里斯,辛苦一生為主而活,最後一刻卻發現自己原來沒得救?
聖經對此也是早有勸勉。不知道有沒有人像我一樣感到奇怪,為何聖經關於假教師、假信徒的教導,不是強調他們神學的錯誤,而是暴露他們內心追求私慾與邪惡,藉此表明誰是假跟隨者。
比如猶大書提到假信徒,作者評論的不是教會外的人,而是提醒教會,教會裡會不斷有披著羊皮的狼。這些人厲害之處就是披著羊皮,也就是他所說所論皆頭頭是道,完全「符合聖經」,所以才說是披著羊皮,因為他們把羊模仿得唯妙唯肖,蒙蔽了教會。
然而,聖經還是賜下真理給教會,讓教會可以分辨──這些人不會追求聖潔的生活,而是會重新詮釋神的道,讓他們可以放縱情慾,「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1章4節)讓他們可以汙穢身體,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猶大書的作者幫助教會釐清,這些人即使外在再怎麼屬靈,也是19節說的:「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掙扎是真信徒的表現
也許你會說,這怎麼可以安慰我?我有時候也會被私慾戰勝,隨情慾而行,會餵養自己多於奉獻給神的國度,怎麼可能有完人從來不犯這些錯?這不是更把我定罪嗎?
其實不然。聖經常述說陷入掙扎的人,而且顯明聖潔的樣式。我們依靠福音,依靠聖靈,依靠神的話每天跟罪爭戰,依靠基督治死罪,追求聖潔。成功了,我們感謝主;失敗了,我們在沮喪中信靠主耶穌的救恩,認罪悔改,持續仰望主並倚靠祂。
然而,猶大書所說的人沒有這些掙扎。相反的,他們一心一意追求的就是情慾、私慾、放蕩。他們為了能夠利用教會達到目的,甚至刻意巧妙地詮釋神的道,以便利用教會的良善、信仰的單純、慈愛的心來滿足他們的私慾。所以,除非你是這種人,否則你就不用擔憂自己未來會不會有一天也「不再是基督徒」。
教會不應該有明星
哈里斯事件應該讓我們反思的第二大問題,是對傳道人的心態及對其教導的態度。美國文化有一種追星心態,其實是偶像崇拜,喜歡或認同的電影明星、體育球星、政治之星,他們所說的一切,即使跨越他們的專業領域,也都是不容置疑的真理,如果有人敢批評他們,粉絲就會捍衛到底。
這種心態也延伸到教會。信徒對教會的牧師、老師、長老、執事、同工不滿意,覺得他們沒有明星架勢,教會的崇拜不夠精采、振奮人心、窩心,或沒有被愛的感覺。
追星的心態,導致信徒開始向外追求,彌補空虛,也造就一些明星牧者,透過明星的架勢、振奮人心的教導、讓人感動的寫作,讓信徒服從他們超越本身所屬教會。信徒對聖經的理解,不再依靠教會的傳承,甚至不屑,而是崇尚追求名牧。教會不再是信徒安息的地方,反成了信徒指責批評目標,因為信徒追星的名牧所呈現的完美形象,讓他們對自身教會永遠看不順眼,永遠有嫌棄的理由。教會的敬拜、團契變成拉幫結派,「我是屬某某名牧的」「我是屬某某名神學家的」,不滿意牧師的講道,鄙視教會的教導,彼此質疑。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要盲目地絕對服從自身教會傳統與傳道人的教導,我也不是說牧者不能服事大公教會。我自己就是跨教會進行教導服事的牧師,在各處教導眾教會與眾信徒。我的意思是,信徒不應該以人為準則。就像保羅所說的,我們所誇的只有一位,也只能有一位,就是基督。我們追求的終極準則是基督的福音,不是他人的詮釋;我們是以聖經的教導、基督的道為最高準則,不是以某某名人的寫作、講道為評判一切的標準。
如果你追求真理與生命,只局限於屈指可數幾個人的著作與教導,那麼你的基督徒生命一定會殘缺不全。我們不要驕傲地認為靠自己就可以讀懂聖經、明白真理,也不要以為依賴當代幾位名人的著作就夠了。
如果在教會外看到能夠幫助教會的真理與做法,記得聖經比喻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一個身體如果長期缺乏營養而體弱多病,解決之道不是馬上吞下所有補品與藥物,或激烈運動想一步登天,這樣會導致不見其利,先見其害。如何有智慧地讓基督的身體一天天朝天國的榮耀成長,考驗我們的智慧與愛心。
不拜偶像,不因人廢言
其實追星心態最危險之處,不是粉絲的偶像崇拜,而是明星受到吹捧的誘惑。名利和權力很容易讓人腐敗,當一個人被萬人擁戴,能夠一呼百應,很難沒產生「我就是救世主」「捨我其誰」的心態。這會讓他們,尤其是那些靈命、資歷沒有經過相當時間磨練就一夕之間竄紅的人,很容易沒辦法接受別人的提醒、糾正,甚至將自己等同於基督的代言人,認為抵擋與批評他就是抵擋與批評基督。
當人一有這樣的心態,就開啟墮落之路,為了自身認為重要、崇高的目的,開始對罪的誘惑麻木。這幾年,美國多位在YRR運動中叱吒風雲的名牧前後被揭發,不是自身的罪(姦淫會友、訛詐公款、欺淩會眾),就是掩飾得力同工的罪。我們當然感到惋惜,也禱告祈求他們認罪悔改,而不是幸災樂禍。然而,我們也驚訝這些研讀聖經的人、服事神的人、追求天國事工的人,為何會發生這些事情,發生後又是選擇掩飾。其實很簡單,被偶像化的人會遇到越來越自視甚高的誘惑,直到等同神的地步。一旦自認是神的代言人,一切行為都以自我為準則,那麼萬事只要符合自己利益皆可做,就不足為怪了。因此,為了信仰上完全倚賴耶穌基督,也為了憐憫傳道人,不要讓他們遭遇不必要的誘惑,我們要順從神,而不是順從人。
那麼,哈里斯寫的書還可以看嗎?當然可以!我們不因人廢言,不燒書,也不禁書。至今,當我回想哈里斯以前在大會的教導,仍感到受益無窮。就算他自己現在已經不認同書的內容,但書中的確有很多關於聖潔男女關係的好勸勉。單單從這點來說,只要哈里斯所寫教導符合聖經與福音,當然還是可以閱讀。
話說回來,就教牧的角度來看,我們也要明白人的軟弱。人很容易崇拜偶像,尤其我們會仿效自己認可的人事物,觸動我們內心的書籍作者更是如此。這是需要智慧的抉擇,如果你認為你只是欣賞內容,是追求神而不是追求人,當然可以讀他的書。
教會回歸基本面
最後的問題是:教會與信徒可以從哈里斯事件學到什麼功課?問題的根源是什麼?雖然中西方文化大不同,但說到人的軟弱與罪,根源是一致的。當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教會、機構,可以代表神的作為,捨我其誰?那就是墮落的開始。聖經要我們追求的聖潔、誠實、忍耐、受苦、軟弱才有剛強、缺乏才是富有等,都變成完成自我目標的絆腳石。
美國近代福音派跨教會大型運動確實建造了一些超級教會,成就不少名人,造就不少事工,然而,最近幾年這些運動的名牧、教會、事工,罪惡一個個暴露出來,導致教會解散、分裂,信徒絕望、憤怒,受害者與日俱增。讓信徒不可思議的是,許多平常備受推崇的名牧,居然都是知道內情的局內人,他們不但沒有盡到保護羊群的基本職責,甚至彼此遮蓋醜惡。
哈里斯事件教導我們最大的功課,其實不是辯論他有沒有得救,也不是評論他對天國的功過,而是教會回歸基本。對內,門徒訓練會眾單單倚靠神的道、基督的福音,追求聖潔的生活,活出基督的樣式。對外,持續地傳福音、宣教、植堂。其他的,就讓神來賜給我們驚人而且意外的恩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