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神学 2024.06.23
《登山宝训》(The Sermon on the Mount),老扬・勃鲁盖尔(Jan Brueghel the Elder),1598年。(图片来源/Getty Museum Collection)
汉高祖刘邦进入关中后,与咸阳的父老约法三章,除「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外,其余秦法皆废除,秦地百姓因此十分高兴, 只怕沛公不做秦王[1]。
有人觉得耶稣既然是来当王的弥赛亚,在这新王治理的神国新时代,原本旧约的律法是不是也都废除了[2]?
另外有人看到耶稣经常挑战文士与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释或规条,也误以为耶稣是以「革命者」的姿态要来冲撞或破坏原有的律法。
为澄清这误解,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17-20节说明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五17),也强调「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太五18)。
紧接着耶稣就提醒:「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五19)
「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意思就是摒弃、反对或不遵守 [3],与之相对的是太五19下半句的遵行。问题来了,一个人不遵守诫命,还教导人这样做,在天国里还有位置吗?
耶稣对诫命的态度其实很明确,「既然旧约圣经中的一点一画仍然有效地表达着神的旨意,所以耶稣同样要求人恪守最小和最大的诫命。既然他没有废掉律法和先知,他的门徒同样也不可废掉或违反诫命,反而必须遵行并教训别人遵行。」[4]
因此,在天国里「最小」与「最大」,大概不是说天国里有「等级之分」,而是比喻性的强调「即使最小一条诫命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乃是神这位大君王的诫命,违反这最小一条诫命,就是对神的违犯」[5]。
事实是,我们从下一节提到「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也明白,如果我们对待诫命的态度一如那些废弃神的诫命(可七9)或只在表面上遵守的法利赛人,根本不可能进入「神的国」,也就是马太所说的「天国」。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得以「进入神的国」不是靠自己遵行律法的义,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而是因信靠基督。
这律法的「成全」(fulfill),一是指「律法(如旧约的祭祀条例)与先知」,也就是整本《圣经》都「指向耶稣」,他就是它们的「应验」[6]。一是指「耶稣的教训与他对摩西律法的解释,阐明了律法真正的意义」。
耶稣对律法的成全,也表现在以他的生活与行为「完全遵守了神一切的道德律」[7]。更重要的是,耶稣还替我们在十字架承受了违背律法之人该受的咒诅,「神的律法已在十架上执行,你所犯的罪,所应受的刑罚,已落在基督的身上。」
但就像钟马田(Martyn Lloyd-Jones)博士所说的,「基督荣耀的救赎工作不仅是赦免我们这违背律法,又背叛神的可怜人,还要让我们成为一个喜爱律法,饥渴慕义的人,又渴望真正的圣洁,过一种像主的生活,在每一方面都像他。」[8]
这是为什么耶稣强调「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但我们的义怎么可能胜过那些以吹毛求疵遵守律法闻名的法利赛人?
答案在于这样的义不同于法利赛人所满足外表、形式上的遵守,而是发自内心的顺服,是神所喜悦内在的义,是重生的人才能有的,是新生的证明;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9]。
探讨至此,我们可以肯定「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太五19)只是一种假设性或比喻性的说法,目的是要向听众阐明天国的价值观,强调一个人若轻看神诫命最小的一条,即使侥幸进到天国,也是没有地位的。
所以我们不要读错重点,用一种「圣经自助餐」的态度来看待神的诫命,只挑选自己喜欢的、自己想听的、自己想看的,对自己有利的;不喜欢的就不看、不理、不遵守;甚至以这节经文自我安慰:「就算废掉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不也进了天国吗?真能进去,做最小的又如何?」。
其实耶稣这句话要说的是:「耶稣的门徒万不可犯下轻忽律法某一部分的错误,无论这部分看上去有多微不足道。」[10]
耶稣提醒:要进神的国,对神的律法就要有与世人不同的价值观。在天国的大与小,只是一种文学或夸张的修辞,「旨在表示贬低律法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凡贬低律法的言行都被看为毫无价值,相反的,忠虔笃敬地遵行,又以此态度教导别人的,将被视为最有价值。」[11]
耶稣在登山宝训最后所警告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也说明了凡不顺服神的旨意,伏在他主权之下的人不是真门徒;唯有委身于他,以顺服显出真信心的人,才能进神的国。
耶稣要门徒遵行诫命,不是否定因信称义。因为,「没有神的律法,人将不知道自己有多么败坏邪恶,有多么无可救药,离神多么远?律法的功能就是要清清楚楚地把人的罪恶映照出来。诫命既没有废除,我们就必须尊重且顺服诫命的权威,不但自己遵行,也教导别人遵行。」[12]
恰恰在这样对诫命发自内心的遵行中,我们才会认识到自己离耶稣所阐明神诫命的标准是多么遥远,才会明白自己不能自救、需要赦罪之恩,并因投靠耶稣,生命被他更新,「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4),而天国是属于这样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