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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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 ——救我,脱离「永远都不够好」的控告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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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123RF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24.03.11

总是找到自己可责之处

在我终于进入神学院后,我立志成为一位认真出色的学生。我要为主大大火热!除了各科成绩优秀,我还亲自组织读书会深化所学。还有,我周末也努力投入教会服事:讲道、领会、教主日学、陪谈、打扫样样都来。

此外,我还积极投入学校内的服务,成为学生会的灵修同工,推动灵修风气,之后更是成为主席,帮助学校举办大小活动,也连结校方、学生、家眷。

然而,就在那个「我什么都要做得到」的思维中,我虽然表面光鲜亮丽,内在却渐渐陷入瓶颈:在当学生会主席的一整年,我只灵修一天。有次,我连续两周担任营队辅导,第一周结束后身体不适,头晕眼花。

在一场讲道中讲员谈到「安息」,他问台下:你有多久没有好好休息?我当场流下眼泪。


以上是我当神学生时的一段笔记。现在回顾,真想责备当年的自己不懂得操练安息,但转念一想,当时的我,不也责备自己不好好操练灵修吗?似乎,当我检视自己的属灵生命时,总是找到可责备不足之处。

我发现自己时常活在 「我不够敬虔」的自我控告中。为了回应这指控,我安排更多的灵修、读经、祷告、禁食,但渐渐在当中疲乏,找不到上帝;我进而指控自己「不够爱主」,忘记这一切操练都是基于跟他的关系而非行为本身。

于是,我从原本「做不够」的指控中,又落入「爱不够」的指控中。接着,信仰训练告诉我,人对上帝的爱本来就不够,我多操练就会更爱上帝了,我就继续读经、祷告,然后再度发现自己做不到……又陷入新一轮循环的自我控告。

我不够好!我要更努力!

基督徒都是经历罪得赦免的人,因此基督信仰的本质之一,是「赦免与饶恕」。然而,人得救后仍会犯错、对不起上帝;当人意识到后,就需要处理。神学家潘能伯格称之为「对罪疚的意识」(guilt consciousness)——从旧约的献祭体系,到2世纪基督教开始发展出的持续忏悔(penitence),以及中世纪的告解制度,都是对此意识的回应。(注1)

「对罪疚的意识」是健康的。它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的提醒,使我们敏锐于自己的生命光景,不至于走迷了路。宗教改革时的改教家们更是大力强调:这种意识不会在信主后消失,反而会因基督徒的灵性成长而更加强烈。简单来说,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能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污秽。

但问题来了。

中世纪有整全的告解体仪,由受训的神职人员聆听会众的忏悔,并藉赦罪经文宣达上帝的赦免。有时,也会追加「补赎」,藉着要求会众从事奉献或祷告等善行,体会耶稣的受苦,进而使属灵生命成长。在告解传统中,会众的罪疚意识有清楚的处理机制。

然而,宗教改革后期的基督教,渐渐取消个人吿解的机制(注2),结果是持续悔改的精神延伸到了礼仪之外、充满在基督徒的所有生活层面,潘能伯格称为「忏悔之心从此无处不在」(注3)。

这一方面,使基督徒在礼仪外,也要面对并处理自己的罪疚意识,但也带来一个后果:现在我们无时无刻都得面对自己的罪恶(但也可随时随地可支取上帝的赦免)。

我不认为这一定不好,但认为这「时常弊大于利」。身为华人的我,自觉有个特性,那就是:我倾向看自己没有的,而非有的。

当我考试拿到85分时,我看见的是自己离100分还差15分,而非自己已经超越及格标准25分了;当我一年有200天读经,我看见的是自己没有成功一年读完一遍圣经。当我牧养会友时,我也常常听他们忏悔自己是个不够好的基督徒。

在「无所不在的忏悔之心」中,我们每时每刻都看见自己不够爱上帝,也每时每刻都发觉自己需要来跟上帝好好处理这件事。

有次我听见一位主内肢体祷告,内容大致是:

「主啊,求你原谅我,我时常偷懒:不努力读经、祷告常不专心、聚会还迟到。我没有把握机会传福音,以至于很多灵魂失落了;我在家没有好的榜样,以至于儿女没办法从我身上看见你的荣光。求你怜悯我、改变我、兴起我的生命,好使人因我见你;让我战胜试探,并且热爱主的话语,让我有火热的心好为你所爱的世人们而活。」

我当时听完的心得是:「他心中认为『好基督徒应该要是超人』,而他正在为自己没达到这理想向上帝认罪。」不久后,他又祷告,我再度听见大致一样的内容。

我们大概会觉得天主教的「吿解」太死板,被宣布罪得赦免后的「补赎」太制式且有行为主义的嫌疑。然而,我们自己却深陷永无止境的罪疚感中,并且总是觉得自己祷告、奉献、读经……都做得不够。

我们使用外在条件衡量自己的灵性健康(例如是否每天读经祷告),好处是容易让自己(或教会牧者)理解自己的灵性状态,坏处则是:发现我们永远都做得不够好。

如何「解读」我的不足?

我们不是上帝,我们不完美,我们一定不够爱人与爱上帝,我们会赖床错过晨祷,也会因忙碌(或就说不够爱上帝好了)而忽略读经,这都是事实。但关键问题是:要如何认识自己不完美的事实?

我们的答案,将决定我们的灵性特质。

如果我对自己做得不够好的解释是:我不完美是因为我不够努力,这解释将引导我立志做更多!但,又因为立志的还是那位不完美的我,隔天开始我依然做不好,罪咎感一直都在,然后信仰生活总是被罪恶感驱动,内心深处总是感觉与上帝遥远。

难道我们不应该鼓励自己操练敬虔吗?

我们要避免从一端摆荡到另一个极端,为了豁免于罪恶感而给自己「没关系啦,上帝不会介意」的解释,这种解释将引导人去认为基督徒不需要这些操练,进而在灵性上「摆烂」,把福音廉价化。

如果说,过于罪疚意识是看不到上帝的工作,那完全不在意属灵操练就是试图消抹自己的责任。操练敬虔往往是好的,不应放弃!

无论是耶稣的榜样或使徒的吩咐(参《可》1:35;《提前》4:8)、初代教会对好行为的重视、中世纪丰富的灵修传统、改教家坚持的家庭信仰时光、敬虔运动的属灵遗产、20世纪中国教会的榜样,都让我们看见:人靠着上帝的恩典能渐渐告别老我、生命更新而变化。

我想,我们需要省察的,是对我们灵命不够好这事的理解,是否是基于基督信仰,还是用一种世俗的完美主义或绩效观?我们从福音的角度理解,还是用某种士大夫的忧患意识或恨铁不成钢的绝望面对它?

用「质、量兼顾的福音」理解自己的不足

一个分析的简单方法,是整理自己近期的认罪祷告内容,看看自己的注意力是否都放在好灵性的「量」上,而忽略了好灵性的「质」。如果我们的认罪内容都是:我爱耶稣不够、我读圣经不够多、我祷告太少、我传福音不够努力……那我们仅仅聚焦在灵性的量上。

在我的挣扎中,我应渐渐明白,福音不只是对「我努力半天后的成效量仍不够高」的赦免,更是上帝对「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够」的我——这个人的已经接纳。

这两者乍看近似,但前者带出的是永无止尽的努力→失败→认罪→赦罪→再次努力的循环,后者则会给予我们一个稳固的属灵基础,在其上,我们可以「放心」地犯错,「放心」地循环。

看重灵性的质,就是明白我们一切的成败、操练与跌倒,都是基于「我已经在上帝的恩典中」这个前提,如此前提,我们可以去面对充斥在生活中的罪疚感。

举例而言,我要求不到两岁的儿子吃完饭后,(练习)捡起地上的饭粒。他常常做得不够好。但因为父爱,我不只在他每次做不到后,依然愿意接纳他(还有跟他一起捡),也是因为父爱,我在要求他之前,已经决定无限次地接受他将有的失败。

我们的灵性需要量也需要质。

前者帮助我们屡败屡战,知道基督徒的灵性像是一场旅途,明白在世上我们永远是半成品,并赋予我们的信仰有这个向度的终末盼望:了解这次的失败可以被下个循环的操练取而代之。

而后者,给我们一种安全感,知道我们已经在上帝的拣选之中,知道自己有圣灵内住,也知道自己已经独立于我的所行,被上帝接纳了。

安全感≠摆烂

身为父亲,我绝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摆烂,也不希望他努力做家事只是为了确保自己配当我的好儿子。在《路加福音》15章中,第一种态度可见于离家前的小儿子,第二种态度则可见于他的哥哥。

身为父亲,我希望我儿子既努力为家付出,又有安全感知道自己已经属于这个家(不管他做得好不好)。
事实上,灵性中的质与量都是我们需要的。我们当然需要更爱上帝,读更多圣经,更努力爱人爱上帝,只是,当我们发现自己时常深陷「我做得不够好!」的谴责中,而属灵生命的最大动力竟然是罪恶感时,我们可以思想那位被耶稣用来隐喻天父的父亲,对两位儿子的所行所言:

他(小儿子)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拥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

父亲对他(大儿子)说:「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路》15:20-31。)

我们将发现,那个我们有时成功、更常失败的灵性深处,是一双已经深深接纳并托住我们的钉痕之手。




注:

1. Wolfhart Pannenberg, Christian Spirituality and Sacramental Community (London: Darton, Longman and Todd, 1984), 16-17.

2. 马丁・路德早期仍认为告解属于圣礼(其他两者是圣餐与洗礼),后期则不再如此认为,纵然如此,告解在他的教会思想中仍扮演重要角色。

3. Pannenberg, 23.

作者毕业于中华福音神学院、普林斯顿神学院,曾任台湾康华礼拜堂传道,目前于牛津大学进修。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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