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顧美芬節譯 2015.07.05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加拉太書二章
有一場為福音而開的會議,所討論問題就是:「人是否可以不靠律法而稱義?」或說「人是否必須遵守律法才能稱義?」
對此,保羅的答案是:「我根據我從上帝所領受的福音,向外邦人傳講信基督之道,而非律法之道。透過宣講這信心之道,他們就領受了聖靈;這是巴拿巴可以為證的。我因此斷定不應把律法的擔子加在外邦人身上,也不應要求他們受割禮。但我並不阻止猶太人守律法、行割禮。那些覺得自己該行這些事的猶太人,只要他們做這些是出於自由的良心,我並不反對。我在猶太人中如此教導,也如此生活。『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哥林多前書九章20節)。但我總是守住我的福音。」
「…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加拉太書二章3節)「勉強」一語清楚表明了會議的結論,就是:外邦人不該被勉強受割禮;但猶太人則應被允許暫時繼續持守割禮,並不是以它為「稱義」之所必須,而是出於對先祖的尊敬,此外也是為了愛護軟弱的人,以避免在他們信仰成熟前衝撞了他們。
若是要求他們立刻就把先祖傳下來的律法、教規都拋棄掉,那就太粗暴了;上帝曾經以何等榮耀的方式將這些東西賜給了這個民族!
這其中最主要問題乃是:要稱義就一定要行律法嗎,抑或不必?保羅和彼得此處所爭的,乃是在這一項整個基督教教義精要之所繫的議題。
保羅是個慎重的人,不至於為了一點枝微末節的事,就在整個安提阿教會面前對彼得如此大肆抨擊斥責。
保羅的抨擊乃是為了基督教最基要的教義。因為在沒有猶太人的時候,彼得與外邦人一同吃飯,但是當猶太人來了,彼得就退去,刻意與外邦人隔開了(參加拉太書二章10-13節);保羅就此指責彼得,因為他的裝假等於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行事。整個重點就在「你…勉強…」一語(參加拉太書二章14節)。因此保羅不會勉強想受割禮的人不受割禮,他只要那人曉得割禮並不是稱義所須。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二章4-5節)
保羅在此說明他上耶路撒冷去與其他使徒討論他的福音,而在那裡又不給提多行割禮,原因何在。他去的目的不是要藉使徒之助,使自己對福音更有把握、讓自己確認福音的內容,因為他對於福音並無一點疑惑。他去的目的乃是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加拉太人和所有外邦人的教會中間。由此可見保羅所對付的可不是件玩笑事或枝微末節的事。
保羅說「福音的真理」,就指出福音有兩種用法,即真的與假的,或說有真的與假的兩種福音。他如同是說:「假使徒也傳揚一個信仰與一個福音,但他們的福音是假的福音。因此我鐵著心,拒絕對他們有所容讓。我這樣做是為要叫福音的真理能繼續存在你們中間。」
福音的真理就是:我們的義惟獨因信而得,不在乎遵行律法。虛假、變質的福音是:我們因信稱義,然而並非不在乎遵行律法。假使徒們所傳的福音,就附加了這個條件。我們今天的經院哲學派人士也是如此。他們說我們必須相信基督,說信心是救恩的基礎,但他們說除非這信心是「由愛所形塑」的,就不會使人稱義。
這不是福音的真理,是贗品,是冒牌貨。真正的福音乃是:善行與愛心,不是信心的妝飾或完成;信心本身是上帝的恩賜,是上帝在我們心中的作為,所以它使我們稱義,因為它抓住了基督作救主。
照樣,我們也願意盡可能對教宗派讓步,甚至到過當的程度;但我們絕不放棄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良心的自由。我們斷不以為做甚麼事就可以稱義、不做甚麼事就會被定罪,故而不得不去做某項善工,或讓良心與某項善工綁在一起。
我們甘願和他們吃同樣的食物,守同樣的節慶與禁食的日子,只要他們容許我們可以本於自由意志來做這些事,而不說那些威嚇人的話:「我們命令、我們要求、我們再要求、我們革除你們的教籍等等」—全世界的人都因他們這些話飽受驚嚇、唯唯諾諾聽命。但是就如當年的保羅,我們卻不能得他們容許我們有這自由。所以我們就比照保羅辦事。當保羅得不到這項自由,他就連一刻的工夫也不容讓那些假使徒。
(取材自馬丁路德1531年所講,1535出版的《加拉太書講義》(Lectures on Galatians),Luther’s Works Vol. 26,27。)
應用與思考
1.我們是否有堅持一些並不需要在真理上堅持的事情嗎?
2.馬丁路德在面對教宗時,最不能妥協的基督徒自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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