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鳳翔 2006.05.28
小S、陳孝萱、陳怡安等演藝圈名人,或「先有後婚」、或「先有不婚」,掀起這類話題持續發燒好一陣子。媒體更擴大追著其他政商名流表態,是否可能也嘗試「先有後婚」等滋味?
表示想要「先婚後有」傳統答案的,對媒體而言了無新意,或草草一句帶過,或刊登在不起眼的小角落,甚至懶得刊登。但對於表示「不接受也不排斥」或「好幸福哦!」就大書特書。若是這些名人可以講出挑戰傳統、驚世駭俗的答案,好比「目前沒想過結婚一事,但這輩子我一定要生個小孩,小孩子好好玩、好可愛。」就給它碩大篇幅、頭版報導,加油添醋翻。
「先有後婚」在刻意包裝下被營造成一件浪漫而幸福的事,多少不太深思、照單全收的男女,起而效尤。但,揭開真相的石頭,底層潮濕陰暗爬出一堆蠕蠕而動的醜陋蛆蟲。原來這些浪漫的「先婚後有」或「先有不婚」,美其名什麼現代人講求獨立、隱私卻又重視家庭的新新婚姻價值觀,背後可能根本不過是充滿銅臭氣味的金錢問題!
不少高所得的名流人士,賺得多,兩造結婚會不得不讓自己的所得,一目了然在對方面前曝光,這是比脫衣服還更感赤裸、更嚴重大條的事。愛情的浪漫在金錢的實際考量下,瞬間煙消雲散。為了延續愛情的浪漫,寧可保持美美的安全距離,選擇「先有不婚」。
不少高所得的名流人士,賺得多,卻不會有蜘蛛人的想法,認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得多繳稅回饋社會盡義務,他們花錢請財經顧問會計專家幫忙節稅、甚至是逃稅。在專家建議下,男女雙方若都是高薪者,「先有後婚」報稅會比傳統的「先婚後有」更省稅。因為唯有分別申報,男女雙方各自的所得才不用加總申報,以致適用較高的稅率。加上過去的稅制有「懲罰結婚」的結構缺失,夫妻結婚的標準扣除額竟然比單身少,當然更得選擇「先有後婚」。
然而,稅制在多人智慧與努力下,終於多所修正。如今有配偶的納稅義務人標準扣除額,按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加倍扣除,結婚的人不再受到懲罰。甚至有人建議,目前結婚率、生育率下降,是否有可能反其道,讓結婚的標準扣除額比單身的高,以鼓勵結婚與生育?
這年頭,婚姻價值觀已然被顛覆,一波一波接力般上演著「先有後婚」、「先有不婚」的劇情。然而你我不妨在報稅的五月,細心觀察,破除假象,看見選擇「先有後婚」、「先有不婚」的人實際背負著一般市井小民所不瞭解的難言之隱。同情他們尚且來不及,怎會羨慕呢?
本文刊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http://c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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