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ica Augustine Chen 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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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耶穌基督是否曾下到陰間?會有此問,是因為有幾處經文似乎顯示耶穌曾一度在「陰間」,如彼得在五旬節當天所引用《詩篇》十六10這句「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徒二27),又如保羅所說的「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弗四9)。
此外,「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前三19)與「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彼前四6)這兩處《彼得前書》的經文雖沒有出現「陰間」這詞,但顯然提到「死去的人」,因此也被某些人認為可能與基督「下到陰間」有關。
廣為基督徒接受的《使徒信經》在提到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後,也緊接著這句「降在陰間」,然後才是「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雖然學者指出《使徒信經》較早的版本並沒有這句「降在陰間」,直到第四世紀教父魯非諾(Rufinus of Aquileia,345-411)的一個版本才首度見到,並且在650年後才在其他信經版本出現[1]。不過多數基督徒並不反對保留這句「降在陰間」,只是在解釋上出現不小的歧異。
另一個與基督是否曾下到陰間有關的問題是提問者所說的陰間指什麼?今天多數人談到陰間,想到的是耶穌所說財主與拉撒路故事(路十六19-31)中「不義之人受痛苦並等待復活受審的居間之處」,不過聖經中陰間不都是同樣的意思。
彼得在五旬節所引用的《詩篇》十六10「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徒二27),原始的意思是大衛相信「耶和華必保護他脫離死亡」,所以「陰間」與「朽壞」同義,指的是「死亡」[2]。
不過大衛死了,也埋葬了。因此彼得從預言應驗的角度指出這詩篇不是指大衛自己,而是預言要坐在大衛寶座上的那一位後裔耶穌基督。他雖然死了,卻「不被丟棄在死亡之中」而經歷那接著而來的「肉體朽壞」[3]。
所以「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徒二27),要談的重點不是耶穌有沒有下到陰間這個地方,而是死亡不能囚禁耶穌,耶穌的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
至於保羅所說的「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弗四9),是他在弗四8引用《詩篇》六八18:「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後,補充說明耶穌是先降在地下,然後才升到天上,賜下各種恩賜給祂的百姓。
雖然早期教父曾把弗四9的「降在地下」與《彼得前書》三19「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加以連結,解釋為基督「橫掃地獄」,但《以弗所書》這裡顯然並沒有提到陰間或地獄,聖經也從沒有說基督「從陰間升上」,因此今天贊同此說的人已經不多[4]。
馮蔭坤博士也認為弗四9的「降在地下」(和合本)或「降到地上這低處」(新漢語譯本&環球聖經譯本)是指「基督的死亡與埋葬」[5]。因此,保羅在這裡不是要離題討論基督是否曾在死亡後、復活前下到陰間作些甚麼事,而是以祂降卑的最低點與高升後的榮耀加以對照。
不過《彼得前書》三19「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顯然引起不少人好奇,也成為支持基督曾下到陰間的人重要的經文根據。
這個難解經文有著各種解釋,「基督復活前曾到陰間傳福音」這種解釋顯然最不可能,因為多數學者均否定已死之人有第二次機會。若彼得的意思是死去的惡人還有得救的二次機會,那更是讓受逼迫的讀者失望。
因此,有較多學者認同這裡是指基督在「復活後」向「被神拘禁」的靈體「宣布祂的得勝和審判」[6]。然而即使採此說,基督也不必下到陰間,因為「耶穌上升到神的右邊時即可向靈界宣告祂的勝利」[7]。
至於《彼得前書》四6:「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就更不是談拒絕基督之人的第二次機會或基督復活前下到陰間,這裡的死人指基督徒,他們活著的時候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下一句「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也證明了這些死人是「已死的信徒」[8]。
探討至此,我們不難看出聖經中這幾處經文都難以成為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復活前)曾下到陰間從事某些活動的有力證據。不過正如前述,多數基督徒不反對保留《使徒信經》這句「降在陰間」,他們對這句話的解釋又是甚麼呢?
天主教認為「耶穌復活前,曾逗留在死者的居所」,「祂是以救主的身分下去,向那些被拘禁在陰府中的靈魂傳報喜訊」。不過「耶穌下降陰府,並非為救那些下地獄的人,而是為拯救那些先祂而去世的義人」[9]。
然而,天主教這理解主要是配合其「薄靈獄」(地獄邊緣)的教義。前面所提到《使徒信經》版本首度出現這句「降在陰間」的第四世紀教父魯非諾(Rufinus of Aquileia)就沒有這麼複雜的解釋,而是單純認為陰間就是墳墓(死亡)。
信義宗則認為「降在陰間」是耶穌「在死後下到陰間宣布祂的勝利」,這是「要將祂的勝利傳報給那些在地上曾聽見過神聖的道,而不願接受它的人,是惡人最後受審判的預兆」[10]。
改革宗則對「降在陰間」採「象徵性」的理解,認為耶穌「並未實際下到陰間」,耶穌「下陰間」是「象徵祂在死亡前所受如同地獄般的痛苦」[11]。
綜上所述,對於耶穌降到陰間大致有「死亡(降卑的最低點)」、「宣告基督的勝利」或「象徵基督替罪人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痛苦與刑罰」等理解。不論如何解釋,只要別走到給已死之人第二次機會那種違反救恩論的偏差,都不妨進一步思考。
那麼耶穌降到陰間對基督徒又有甚麼意義?不論如何理解陰間,他降到陰間說明耶穌經歷了人死亡所要經歷的一切,並且勝過了陰間的權勢;好叫我們這些懼怕死亡的人可以得著安慰,因為我們必走之路基督已經走過。
再者,耶穌降在陰間未必要以空間(地方)的概念去理解。因為,耶穌之所以降到陰間,是肇因於他為我們背負了至深至重的刑罰:被神離棄。耶穌在十字架「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呼喊就表達了「被神掩面不看」、「被神忘記」、「被神遺棄」這最大的痛苦[12]。
然而耶穌降在陰間,「在神的憤怒之下所經歷的痛苦和折磨」,恰恰成為我們的安慰,因為「我們所面對的陰間,絕不比基督所忍受的陰間更大。沒有誰能像基督那樣體恤我們在陰間般的時刻,也沒有誰能像基督那樣面對神的憤怒,救我們脫離神的審判」[13]。
耶穌既已對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又在斷氣前說:「成了」並「將靈魂交付神」(約十九30),我們就不必再多想耶穌死後(復活前)在陰間還有甚麼未完成的待辦事項要他前去。
真正要緊的是《海德堡要理問答》第44問所說的:因著基督降在陰間,「好使我在極大的試探中,可以確信我主基督,藉著祂那不可用言語表達的悲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已經救贖我脫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這才是我們該銘記在心的恩典與激勵我們繼續信靠耶穌基督的重要道理!
[1] 李健安博士,《您誦讀使徒信經懂了嗎?聖經圖解使徒信經的神學》,福音文化中心,2014,頁102。
[2] 張永信博士,《天道聖經註釋:使徒行傳(卷一)》,天道出版社,1999,頁263。
[3] 畢爾(G.K.Beale)&卡森(D.A.Carson)博士,《新約引用舊約(下)》,美國麥種傳道會,2012,頁813。
[4] 歐白恩(Peter T.O’Brien)博士,《以弗所書註釋》,美國麥種傳道會,2009,頁497。
[5] 馮蔭坤博士,《以弗所書(卷下)》,明道社,2016,頁567。
[6] 張永信&張略博士,《天道聖經註釋:彼得前書》,天道書樓,1997,頁309。
[7] 史葛‧麥克奈特(Scot McKnight)博士,《國際釋經應用系列:彼得前書》,漢語聖經協會,2004,頁202。
[8] 賴可中博士,《彼得前書:經歷苦難進入榮耀》,明道社,2010,頁171。
[9] 《天主教教理》,公教真理學會,2009,頁155-156。
[10] 米勒爾(John T.Mueller)博士,《基督教教義學》,中華福音道路德會,1967,頁297。
[11] 劉清虔牧師,《海德堡要理問答淺釋》,台灣教會公報社,2016,頁106。
[12] 楊牧谷博士,《使徒信經新釋》,更新資源出版社,2009,頁128-129。
[13] 凱文•徳揚(Kevin L. DeYoung)博士,《遺忘的好消息:海德堡要理問答解讀》,經典傳承出版社,2022,頁75。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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