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趕時髦

【作者:布瑞特.麥奎恩/ 譯者:張奇軍越過急澗山嵐 2011.04.03


有個男的走進間屋子。從外頭看,這屋子破破爛爛,毫不起眼,像是廢棄許久的倉庫;但進到裡面,卻是燈光美,氣氛佳。低音電吉他的樂聲,砰砰作響;緊身褲、大披肩的青年男女,比比皆是。旁邊有個吧檯,還可以來點什麼飲料;舞台上則是燈光燦爛,熱力四射,煙霧繚繞;超大銀幕放映著音樂錄影帶之類的東西。放眼望去,到處有人在用iPhone發簡訊。

這時有位年輕女郎,臉上戴著鼻環,身上依稀紋著中東一帶圖案的刺青,走上前來自我介紹,說她有多喜歡社區菜圃、食物合作社云云。人是很誠懇,但說起話來東拉西扯,沒頭沒腦。她問這個男生,有沒有聽過拱廊之火樂團(Arcade Fire)的新專輯,還稱讚他的絡腮鬍又濃又密,好像伐木工人,真是酷斃了。聊到後來,女郎開口跟他要電話。

請問:這個男的是進了酒吧、還是到了教會?
答案:都有可能。

歡迎來到「時髦基督教」(hipster Christianity)的世界。什麼「末日迷蹤」(Left Behind)的書籍電影、耶穌魚(Jesus fish,譯註1)的汽車保險桿貼紙、挨家挨戶傳福音這些東西,只是嗑牙懷舊的材料罷了。現在要把青少年牧師比喻成「英雄本色」(Braveheart)那根本就不倫不類;要提起派特.羅勃遜(Pat Robertson,譯註2),那真巴不得「他跟我們不是同一國的」;至於金凱德(Thomas Kinkade,譯註3)的畫作,那更是一看就討厭。

時髦基督教,是幾十年來「酷」跟「基督教」兩相衝撞之下的最新產物,說穿了,也只是對孕育出他們的次文化之反動而已——反對傳統福音派,反對律法主義的老頑固,反對那種對藝術冷漠、對社會公義無動於衷的心態。他們同時也反對那種所謂「小布希式」(George W. Bush-style)的基督教——星條旗掛教會,十誡掛法庭,福音派領袖參與保守陣營太深(如:詹姆斯.杜博生James Dobson、傑瑞.佛威爾Jerry Falwell)等等。

這種福音派年輕人裡頭的次文化,我稱之為「基督教時髦客(Christian hipsters)」——指那些聽當代基督教音樂(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CCM )、看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製作的奧德賽冒險記(Adventures in Odyssey)、玩法蘭絨板說故事、上暑期聖經營、在末世信息驚恐之中長大的一代。

現在這些東西對他們來說,只是笑話,都是小時候巨型教會(megachurch)那種贏得靈魂、不惜代價心態下的渣滓。他們覺得當年那些俗不可耐的東西,早該燒掉,寧可過個扎扎實實的人生。他們喜歡說自己是「追隨基督的人」而不是「基督徒」。他們一想到聖壇呼召就為難,一聽見發送單張就害怕。

面對「基督教時髦客」這種現象,有些教會領袖為之憂心,有些深感困惑,但對於許多觀察家來說,這是一個令人興奮的進展——因為這表示:不是所有的年輕人都要棄教會而去;年輕人只是要恢復教會形象,重建自己跟教會之間的歸屬感而已。

於是許多福音派牧師、領袖為了跟上時代,開始效法那些引領風潮的時髦客,好讓自己的教會在時髦清單上無一缺席:

.參與社會公義,關懷大自然。
.崇拜時播放柯恩兄弟(Coen Brothers)的限制級電影(例如: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冰血暴Fargo)。
.贊助會友去限量啤酒廠郊遊。
.台上要有個專職敬拜的牧師,還要身穿以性感聳動廣告出名的American Apparel品牌的衣服。
.講講髒話沒關係。
.週報只能用再生卡紙來印。
.儘量用黑體字,因為那樣看起來格調比較高。
.像是推特(Twitter)之類的新科技,當然要用。

這就是「時髦基督教」的樣貌,也是「時髦基督教」必備的元素。但這些元素背後的意義是什麼?回顧基督教的歷史長河,號稱呼應時代精神(Zeitgeist)的次文化層出不窮;這最新的「時髦基督教」又會對教會有哪些貢獻、甚或是傷害呢?

信仰「耍酷」史

在探討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很快地瀏覽一下基督教「耍酷」的歷史。

大多數人認為,基督教「耍酷」的故事,要從1960年代說起。當時戰後青年意識高漲,「耍酷基督教」就是在這裡撒下了種子;福音派越來越重視年輕人的事工。隨著「青少年事工專家(Youth Specialties,成立於1969年)之類福音機構的成長,福音派普遍感覺到為了要向越來越叛逆,越來越「反正統文化(countercultural)」的青少年傳福音,基督教必須更加敏銳於時代潮流才行。

而基督教「耍酷」歷史最大的推手,卻出人意外地,竟然是那些六○年代末、七○年代初開始跟隨耶穌的嬉皮。像是泰德.懷斯(Ted Wise)、羅尼.弗利斯比(Lonnie Frisbee)這些嬉皮,他們嗑迷幻藥、留長髮、穿涼鞋,首開風氣之先。接著基督教嬉皮咖啡館、耶穌公社,也隨之在舊金山、格林威治村、芝加哥、全美各地如雨後春筍般興起。這群年輕嬉皮歸主之後,滿懷靈恩熱情,於是促成了加略山教會(Calvary Chapel)、葡萄園團契(Vineyard)等教會爆炸性的增長。

此時,基督教搖滾音樂開始出現。帶頭的是像恰克.吉拉德(Chuck Girard,譯註4)這樣的人,他的樂團名叫「愛之頌(Love Song)」,是在拉古納海灘(Laguna Beach)的嗑藥地點成立的。還有「基督教搖滾樂之祖」賴利.諾曼(Larry Norman),他1969年的經典之作《在此磐石上》(Upon This Rock),被公認是第一張「基督教搖滾樂」(Christian rock)專輯。沒多久,這個另類、自發的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後繼乏力,沒能成為主流。但也就在「基督教搖滾樂」出現之前沒多久,耶穌運動轉變成了「當代基督教音樂」的行業。

到了1980年代,大多數「耶穌子民(Jesus People)」剪短頭髮,剃了鬍子;把短袍換成了菱型格子毛衣,把涼鞋換成了套腳便鞋(penny loafers)——但嬉皮基督徒運動的精神依然健在。別的不說,光是「耶穌子民」那種強調個人的、親身經驗的、聖靈充滿的觀念,就隨著靈恩運動的起飛深植人心,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just how you like it)」、慕道友導向(seeker sensitive)的作法,在福音派裡也越來越常見。在整個轉變的過程中,越來越看重新的東西,於是抬高了流行、耍酷的地位。而加略山教會的嬉皮外展事工,在恰克.史密斯(Chuck Smith)的帶領下,成果豐碩,也帶動更多1980、1990年代的福音派領袖想要跟上時代、趕上流行、積極學「酷」。他們開始與青年文化接軌,也針對年輕人的需要來打造教會。

結果到了九○年代,福音派裡頭的青年文化已經十分穩固,這是建立在財源滾滾的基督教零售業,以及商業次文化的基礎之上。大型搖滾音樂祭、「主的健身房」 (Lord's Gym,譯註5)運動衫、耶穌會怎麼做(WWJD)的手環、「末日迷蹤」這些東西,成了樁大生意。於是大夥一窩蜂,把福音派青年文化搞得浮濫庸俗,於是也引發了新一波的反彈。

來到「基督教時髦客」的時代,九○年代落幕,千禧年登場。福音派裡那些從小喝基督「金$」教次文化奶水長大的年輕人,開始反彈。他們所追尋的,是比較知性層面的信仰,不要把世俗的文化、觀念、和藝術一竿子都打翻。一般說來,他們不認同巨型教會全體都搞「標竿人生(purpose-driven)」的心態,更排斥所謂「豪門巨宅福音派(McMansion evangelicalism)」的集體想法。他們渴望一種更單純、更返璞歸真的信仰,寧可多一點關心窮人,不要只在教會前廳招呼會友喝星巴克咖啡。

他們所仰慕的,是像沙恩.克萊伯恩(Shane Claiborne)、貝羅伯(Rob Bell)、唐.米勒(Donald Miller)那樣的年輕作家與牧者。他們看《關聯》(Relevant)雜誌,崇拜獨立民謠(indie-folk)歌手Sufjan Stevens的音樂,深受古代教會的儀式、禱告所感動。於是他們開始在穿著與行為上像「世俗時髦客(secular hipsters)」:喝啤酒,紋刺青,騎定速腳踏車,吃有機食物、或生吃;關心環保、愛滋、全球化等等議題,範圍比他們父母那一代還要廣;至於選票,那當然是投給了歐巴馬。

就某方面來說,「基督教時髦客」可以說是繞了一圈,回到「耶穌子民」嬉皮的那個年代。但「耶穌子民」卻是「世俗時髦客」在先,信主之後,脫去嬉皮的服飾與習慣,形成自樹一格的社群,最後演變成自己的次文化(如:「美國耶穌子民」Jesus People USA)。但今天的「基督教時髦客」卻恰恰相反,他們是先脫離了基督教的次文化,而他們所拋棄的服飾、習慣,卻正好是過去幾十年「耍酷基督教」所努力建立起來的。今天的「基督教時髦客」要保有信仰,但他們要的是一個能與「世俗時髦客」的「反正統文化」相容、而非相對的信仰。他們想要重新打造基督教的品牌形象——雖不至於到要把基督教這塊招牌完全拆掉的地步,但起碼要讓藝術、學術、自由主義政治、時尚等等這些過去基督教所反對的東西,都能跟基督教信仰並存。

於是在這種要把「屬基督的」跟「世俗的」相揉合的企圖下,「時髦基督教」就有點像地下組織似的。坦白說,硬要從「基督教時髦客」身上分辨出哪些是基督教元素並不容易。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基督教的元素,而是那些元素,都不像他們外表上嬉皮的表徵(滿臉又長又密的大鬍子、及踝長裙、揣在懷裡的酒壺)這麼樣「引人注目」。什麼?那個獨立民謠歌手是加爾文派?那本《藍調爵士》(Blue Like Jazz,中譯:上帝的爵士樂)的書在講基督教?昨晚水煙酒吧(hookah bar)裡那個有海神刺青的傢伙竟然是長老會牧師?天曉得!

一窺時髦教會究竟

問題是現在這個時代,刻意模糊差異,跨界顛覆。我們有可能指出「時髦基督教」的特徵嗎?

什麼樣的教會才叫「時髦教會」呢?是不是要取個希臘文名字,讓人一聽就想起「太初有道」才算「時髦教會」呢?還是牧師得三句不離國度、真誠、公義,講道時提一下像是新約學者湯姆.賴特(N.T. Wright)之類的人呢?又或是教會要標榜聖餐餅不含麩質才叫「時髦」呢?如果你碰到間教會以上這些都有,那很可能就是「時髦教會」了。

但事情沒這麼單純。我寫《時髦基督教:當教會與「酷」相衝撞》(Hipster Christianity: When Church and Cool Collide)這本書時,跑遍全美各地,訪談過許多間「時髦教會」,發現「基督教時髦客」雖然在族群、社經層面上不致太過多元,但形成的過程卻很複雜,也很多樣。「時髦基督教」雖然並不是個完全統一的次文化,也不容易將之歸類,但確實有其明顯的特色。

持平來說,「時髦基督教」的特色之一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以「基督教時髦客」聖地、西雅圖的亞略巴古教會(Mars Hill Church)為例,牧師德利斯可(Mark Driscoll)就是個常引起兩極反應的新加爾文派(neo-Calvinist)名嘴(讓人想到廣播名嘴霍華.史頓)。我去拜訪的那個主日,他的信息講到雅歌裡頭瑪哈念跳舞的那一段。他說那是「古代脫衣豔舞」,是「聖經裡最色的一段經文」。德利斯可身穿Ed Hardy緊身衫(譯註6),十架項鍊,貝克漢頭,好像個肌肉型男,講道時大談妻子該如何讓丈夫「眼目飽足」(魚水之歡、寬衣解帶時務必燈火通明)。老實說,我真沒想到牧師竟然會在台上講這些東西。這正是時髦教會的重點所在!

「時髦基督教」的驚人之舉還不只於此。有些教會把崇拜地點選在酒吧、夜總會。像洛杉磯的Mosaic教會,就在馬雅夜總會聚會;紐約的北布魯克林葡萄園教會,就在一個叫「垃圾酒吧」的地方聚會。還有像是芝加哥恩典教會辦品酒會,安排會友去限量啤酒廠踏青。幾年前我還參加過聖公會教會辦的烤肉聚餐,冰啤美酒,上好雪茄,全都是牧師私家珍藏。還有些教會把力氣放在超夯(shock value)話題的講道上,探究同性戀、虐童、走私賣淫、愛滋病等等議題,偶爾再穿插幾句髒話以增加效果。

另一個「時髦基督教」的特色,就是敬拜時所用的音樂。因為「時髦」就是要與眾不同,不當跟屁蟲,所以在這個中心思想下,大多數我所去過的「時髦教會」,他們都無法忍受那種福音派巨型教會裡充斥的「巨星搖滾」(U2-starry-rock)音樂。很多教會喜歡的,非但不是現在流行的敬拜讚美,反而是古老聖詩。有次主日,我去拜訪位於全球時尚中心布魯克林的復活長老教會,他們敬拜時的音樂非常精簡,只有一個領唱、一把樂器,但卻自然、典雅、而且虔誠。他們唱的都是像〈永生神就是靈〉(Immortal, Invisible, God Only Wise)、〈美哉!主耶穌〉(Fairest Lord Jesus)這些老歌,會眾幾乎全都不到三十五歲。

「時髦基督教」在神學上也有話要說,他們講道時特別著重「盟約」、「新造的人」,而且嘗試建構出更加以教會、以社群為中心的救恩觀。他們不是那麼看重「贏得靈魂」、「進入天國」這類的事情,反而比較強調天國降臨地上,讓敗壞的受造之物都得著更新。因此,對他們來說,「世界」很重要:世界,不是一堆爛柴火,早晚等到上天堂的時候都要丟棄;世界,是神國度更新之所在。這些看法,讓「時髦基督教」把注意力放在社會公義、環境保護、藝術文化這些東西上,因為神如果要在地上建立祂國度的話,那麼這一切就都至關緊要了。

規模雖小,影響不少

要知道,「時髦基督教」還只是基督教圈子裡相當小的一塊——在美國,大部分還是白人福音派,是經濟富裕的一群;所以也不要過分誇大「時髦基督教」在全球基督教裡的重要性。對阿帕拉契山區的貧苦教會,或是俄亥俄州的修道群體來說,「時髦基督教」其實沒什麼相干;對西方世界以外的基督徒來說,更是如此。即便在美國本土,就白人以外的族群來看,他們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正如紐約國王學院的神學教授白拉德雷(Anthony Bradley)在〈基督教時髦客能向市區不時髦的黑人、拉丁美洲人傳福音嗎?〉(Can hipster Christians reach non-hipster blacks and Latinos in urban areas?)這篇部落格文章裡所提出的論點一樣,Soong-Chan Rah也在近期《寄居客》(Sojourners)雜誌的文章〈新興教會是白人專利?〉(Is the Emerging Church for Whites Only?)裡提出了相同的質疑。

「時髦基督教」無疑是特定時空下的產物,對全球基督教的發展或許還無關緊要;但不可諱言,「時髦基督教」對形塑福音派文化的某些方面,的確起了帶頭的作用。

從正面看,「時髦基督教」的貢獻之一就是關注公義。不管是血汗工廠、走私賣淫、水源保護、還是金融改革——在這些議題上,「基督教時髦客」向來是弱勢團體(外來移民、窮困貧民、少數族群)的仗義先鋒,專門對抗有權有勢之人。換作是耶穌,遇到類似情況不帶頭衝的經文,在聖經裡大概找不到。但很可惜,過去很多基督徒已經撤守社會公義的陣線,不再為受壓迫的人爭取福祉;在這一點上,「時髦基督教」帶領我們重回戰場。

「基督教時髦客」對於神所創造之大自然裡的細微事務,也比較懂得欣賞。不管是沿著河岸騎騎腳踏車,在朋友家前院毯子上吃點手工餅乾,或是在公園裡玩玩飛盤——在這些事上,他們會拋開慣常質疑的心態,以孩童般的讚嘆與驚奇,來享受生活裡的小小樂趣。他們很能欣賞電影、音樂、書籍、木工作品裡的創意和精心。他們對藝術很認真,也明白藝術在人類文明繁榮過程中的重要。反觀福音派基督徒,雖然位居主流,但長久以來卻劃地自限;如今是該醒醒的時候了。

話說回來,也有人質疑「時髦基督教」對世俗的事物過分接納,尤其是那些可能會成為偶像、會成為基督徒生命的絆腳石、會引起爭議的東西。甚至也有人覺得,長遠看來,「時髦基督教」故意擁抱過往視為禁忌的行徑,早晚會弊多於利。

可是要當「時髦客」,本來就是要造反。諷刺的是,往往「時髦」所要造反的對象,其實就是「時髦」本身所賴以運作、維繫的文化結構。「時髦」存在的意義,就是反文化,就是破界,就是造反。因此,通往「時髦」之路,往往是充滿罪惡的。即便「時髦客」不能完全推翻那些綑綁他們的結構,但他們起碼可以放浪形骸,縱情享樂,抽菸、喝酒、爆粗口、性實驗,樣樣都來——因為他們就是要自由、要找樂子、要離經叛道。而且還不是《澤西海岸》(Jersey Shore,譯註7)、哥兒們派對(frat-party)的那種氣氛(除非語帶嘲諷),而是「酒香迴腸,醉倒何妨」的那種調調。「時髦客」瞧不起中產階級整天擔心「吸菸致癌」、「飲酒適量」的婆婆媽媽,於是反其道而行,把「有什麼不可以?」的口號無限上綱——要是不搞點顛覆,不來點樂子,那你大概很難當個道道地地的「時髦客」了。

這些對於「基督教時髦客」有什麼意義?倘若「基督教時髦客」也高舉造反、以「在基督裡的自由」之名,開始跟「世俗時髦客」一樣菸酒都來,難道我們不該舉紅旗示警嗎?

難道基督徒不該從世界分別出來,與世人迥然有別嗎?「基督教時髦客」所要革命的對象,是在他們眼中與世俗文化無所區別的主流派基督教(譬如:消費主義、數字導向、看福斯新聞、仇視外來移民、開越野休旅車等等)。但話說回來,他們的改革,結果也沒好到哪裡去。有些「基督教時髦客」跟「世俗時髦客」之間沒什麼差別,就像以往「巨型教會姊妹」跟「郊區全職媽媽」同樣地難以區別。所以「基督教時髦客」所要面對的挑戰是:搞清楚在他們的文化處境下,要如何能照著神的形像,用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來穿上新人(弗四24)。要知道,我們是新造的人,而且舊事已過(林後五17)——這跟那些沒有藍帶啤酒(Pabst)、百樂門香菸(Parliament)就過不了日子的時髦客冷漠形象,怎麼可能調和呢?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時髦基督教」基本上有種用完就丟的心態,太快把重心轉移到下一波流行的事物上。當然,這麼說可能有人不贊成,因為「基督教時髦客」現在正重新發現古代禮儀和聖詩的樂趣。但一般人還是覺得,他們之所以會覺得有趣,是因為那些玩意兒根本跟正統文化唱反調,所以他們覺得很「酷」。可是「酷」這個東西只在乎「現在」,永遠追著趨勢跑;明天的流行來了,今天的看也不看就丟掉,速度快得很(想想卡車司機帽、郵差包就知道)。

這種「就在當下」的時尚感,對那些一心想要基督教跟得上今日世界的人來說,當然很有吸引力——誰受得了被別人看作落伍、脫節的呢?所以也難怪,很多教會念茲在茲的,就是怎樣讓自己的教會跟得上舞台音響科技、敬拜音樂趨勢、神學時髦術語(例如:全民宣教!missional!)這些東西。但問題是,這樣不辭辛勞、 掏乾教會資源,拚老命只為了走在別人前面——值得嗎?如果有一天基督教變成像變色龍那樣,跟著流行趨勢變來變去,那還會是基督教嗎?

隨著「時髦基督教」的增長,教會領袖面臨自己(以及教會)該、不該跟的試探。跟,大概只會凸顯「真時髦」、「想時髦」教會之間成長上的區別。因為「真時髦」的教會,往往是因為住在市區的時髦客,他們就近上教會而自然產生出來的。這些教會之所以會時髦,不是因為他們刻意要趕時髦,而是因為他們湊巧就座落在時髦地區(例如:布魯克林的復活長老會、倫敦哈克尼近郊的恩典教會)。

而那些「想時髦」的教會,卻是因為觀察到了時髦客正在流行的品味,於是偷偷從實用出發,讓自己的教會也能「跟上時代」。這些「想時髦」的教會,大多數位在郊區,隸屬於巨型教會,還安排了「充滿當代感的夜間崇拜」。他們之所以給自己套上時髦的行頭,不是因為他們懂時髦,也不是因為他們愛時髦,而是因為他們害怕沒跟上、害怕脫節、害怕沒人要。所以他們拚了命地「跟」,想盡辦法要擠進時尚文化的核心圈,害怕被邊緣化。

像這樣「想時髦」的教會,最近在各地越來越多。對比較大一點的教會來說,又會造成哪些影響呢?像這樣的「時髦基督教」,真能把年輕一代帶回教會嗎?還是會讓這一代的年輕人,本來已經討厭被人當作業績目標了,這麼一來反而使他們更加遠離教會呢?究竟「時髦基督教」是能修補基督教的公眾形象呢,還是會虎頭蛇尾,熱鬧兩下就從此煙消雲散呢?

這些問題現在都沒有答案。但儘管如此,「時髦基督教」確實是個很有趣的現象,有時讓人興奮,有時叫人抓狂,沒辦法簡單地用「好」、「壞」來界定。而「時髦基督教」正喜歡這個調調呢。 (本文錄自《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September 2010, Vol. 54, No. 9)


譯註:

1. 耶穌魚:早期基督徒受壓迫時代,暗中用魚的記號來辨識彼此的身分。
2. 派特.羅勃遜:一位爭議性很高的基要派電視佈道家。
3. 金凱德:被批評為商業味太重的當代美國畫家。
4. 恰克.吉拉德:是「海灘男孩」(Beach Boys)樂團團長兼作曲Brian Wilson的朋友。
5. 主的健身房:基督教機構所經營,美國年輕人很喜歡去的一家類似體育館的地方。裡面有各種健身設備,也提供各種福音訊息。出品的運動衫很「夯」,比如T-Shirt上的耶穌像,是個肌肉型猛男,連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身上的肌肉也是一塊一塊的,真是「超勁爆」。
6. Ed Hardy:美國服飾品牌,出品的緊身衫以刺青圖騰聞名。
7. 澤西海岸節目:一個收視率經常高居第一的美國電視實境秀。

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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