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交易是否該合法化的議題仍在台灣社會中存有極大爭議當中,行政院長吳敦義卻在6日拍板確定設立性工作專區,並授權地方政府決定是否設置,性產業專區議題再成討論焦點。
把規劃性工作專區的責任丟給地方政府,將造成地方政府兩難,實為推卸責任與逃避面對的作法,其規定與內容也忽略了現實的實際社會樣貌,例如:「得在都市計畫商業區內設置專區」,其實台灣的城市環境多屬於住商混合型,商業區內也都有住戶,屆時將製造更多的問題。諸不見,台灣看似開放,約有五成七的成民眾贊成有條件開放專區,但前提卻是「不要設在我家後院」。
而且所謂專區是指全區皆是性交易場所?或「一樓一鳳」?申請從事性工作者須是「業者」?還是「個體戶」?是「專區」?「專人」?或是「專店」?行政院對這些問題都沒有交代清楚。
根據國際的經驗,設專區最容易造成合法掩護非法、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西元2000年設置,聞名國際的荷蘭阿姆斯特丹的色情專區,卻悄悄的成為東歐國家人口販運集中地,其間的剝削、毒品犯罪、黑道勢力等問題日趨嚴重。這讓阿姆斯特丹市議會宣佈將於2012年啟動整頓市容十年計畫,欲縮減一半之紅燈區櫥窗,在鹿特丹則是將全面禁止。
回顧台灣性產業歷史,一些地方勢力與黑道民代早已在性產業興風作浪,嚴重剝削弱勢賣性者;若成立專區,性產業的高利潤勢必吸引更多黑道的介入,尤其是國際色情業者的介入,這將造成國際更多撻伐台灣的人口販運問題。可預見,未來專區的生存法則將是黑道在訂,弱勢的賣性者勢必更加弱勢與邊緣化,同時也造成警方更多的貪腐。
對於成立專區這一政策,目前雖有十多個縣市首長表示不會成立專區,但地方勢力盤根錯結,這些縣市首長未來恐怕敵不過黑道民代、地方勢力的壓力而屈服開放,這也是目前政策上所無法交代與回應的。
專區的設立並沒有辦法解決經濟弱勢婦女、弱勢賣性者的問題,這些婦女只不過是在披著自由主義彩衣下的「匱乏選擇」,而被宰制的賣性者更是大資本主義之下的悲歌,遑論去污名化的期待。這是社會的「結構性暴力」,台灣政府應正視此種「結構性邪惡」,而非設個專區,把經濟弱勢的女性再次推向更險惡的處境。
因此勵馨基金會主張「縮減性產業」,借鏡瑞典以「罰嫖不罰娼」的法律手段,有效縮減性需求,在倡議上學習美國影劇界發起「好男人不買春運動」。同時,政府應該大力投資友善的婦女就業、婦女福利政策,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本專欄與勵馨基金會 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