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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世界不一樣的地方
於是,家庭是一個縮影,讓我們看到在世上寄居的日子可以怎樣活著。聖經吩咐我們要彼此鼓勵、彼此勸慰,想一想,我們在婚姻裡是不是真的二人成為一體?還是你過你的、我過我的?我們是用上帝的話語勸勉,還是鼓勵彼此多賺一點錢、多買一點漂亮服裝?希伯來書10章24~25節:「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家跟世界不一樣,是分別為聖的。
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救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所以我們要去的地方,跟世界不一樣,我們想要的東西,也跟世界不一樣。當身邊的朋友都在忙著多賺點錢,我們知道人活著需要的不是物質,而是與上帝之間的親密關係。
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牧師在《婚姻的意義》中說:「婚姻誓言不是對當下愛情的宣言,而是對未來愛情的相互約束的承諾。」當兩個人結婚時,牧師會問很多「你是否願意……」的問題,每對新人都會說願意。但這個「我願意」主要不是對配偶說的,而是對上帝說的。他們首先是站在上帝面前許下諾言,然後才是對彼此承諾。
當我們承諾願意愛太太、願意愛丈夫時,首先是向上帝起誓。因著我們跟上帝之間立下這一個盟約,我們才能承諾另一半會愛他或她一輩子,才可以交換戒指。
婚禮上的「我願意」是一個決定,願意把自己委身給對方。這意謂著我們承諾對另一個人完全盡心和忠心,把對方的幸福、快樂放在我個人的需要之前。凱勒牧師認為,愛的關係不是只倚靠愛的感覺,舉辦婚禮也不只是兩個人現在非常相愛,而是慶祝這對新人將來也會彼此相愛。 講到為什麼要結婚,很多時候我們會引用創世記2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裡講到三點婚姻雙方需要做的事情:離開你自己的本家,離開你的父母;你將和配偶連結在一起;你們的生命將相互影響,成為一體。
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是什麼?往前看創世記2章18節:「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和他相配的幫手。」這裡原文是指這個人需要一位「幫手」,是什麼樣的幫手呢?再往前看創世記1章26~28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
於是,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神的形像創造了他;祂所創造的有男有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所有走動的生物。」
經文告訴我們,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被創造,上帝給我們理性、管理的能力、創造的能力、起名的能力,還有與人互動的能力。與人互動,是上帝形像中一個關鍵的部分,因為上帝也存在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的永恆關係。想真正反映上帝本身關係性的位格,我們需要在群體中互動,需要有同樣承載上帝形像的同伴,這就是「相配的幫手」的意思。
此外,經文還告訴我們,上帝賜給我們征服邪惡的能力。亞當、夏娃還沒有墮落的時候,蛇已經在伊甸園了。為了準確反映上帝的形像,人除了管理和生養眾多之外,還要在征服罪惡的背景下充分表達愛。
上帝創造人類的婚姻,開始於亞當、夏娃面臨蛇的試探之前,這點意義很重要。這表示夫妻倆在一起,不僅要繁衍後代,也是被召集在一起,共同抵擋罪惡的誘惑。
反映基督對教會的愛
創世記2章,當上帝說要為亞當造一個和他相配的幫手(新譯本),意思是亞當需要幫助。「幫助」這個詞原文意思是「提供援助的人」,絕對沒有任何貶低女性的意思,不是指女人比男人次等。其實,舊約聖經中,上帝也用這個詞稱自己是「以色列的幫助」,很明顯地,上帝並不比以色列次等。
和合本譯為「配偶」這個字,原文意思是「跟他相似的」或「跟他對應的」。這裡側重的是彼此互補、匹配的意義,而不是身分高低。所謂配偶,是與我相似的那一位,在我的生命中與我互補,為我識別罪惡的力量,顯明我的罪,也保護我不犯罪。
所以,婚姻的目的是什麼?除了婚約的約束力,還有愛的關係。上帝給我們婚姻,是讓我們更了解基督對教會的愛,並反映在對配偶的愛。透過婚姻中彼此奉獻、犧牲的愛,讓基督的愛更得到彰顯,來抵制內在和外在的罪惡,好叫我們按著上帝的形像在主裡成長。
所以,婚姻有一個方向,就是讓夫妻雙方變得更像基督。不是為了對方能夠讓我舒適一些、開心一些,或是供應我多一點物質享受。透過這個非常親密的關係,上帝要顯明我們自己需要改變的地方。反過來,當我們幫助對方改變時,也是懷著服事對方的心。
你的婚姻是怎麼樣的婚姻?是互相吵架、爭鬥,還是站在同一陣線與罪惡爭戰?我們應該學像耶穌基督,通過自我犧牲來幫助彼此對抗邪惡,讓生命變得越來越像祂。
舉個例子。有一次一個人叫我幫他做點事,我不是很想做,但還是勉強答應了。吃飯時我跟丈夫聊到這事,他說我不應該答應做那件事。他解釋說,他之所以反對,不是因為那事不好,而是因為我只是不想別人一直拜託,也害怕別人怎樣看我──簡言之,我答應做那件事是出於懼怕人。
可是我已經答應人家,怎麼能反悔呢?我開始跟丈夫爭吵,我甚至指責他對人沒有愛,不在乎我的感覺。他很耐心地重複解釋,說我答應這個人時,不是出於愛上帝,而是出於愛自己,是因為懼怕人才答應。我們為此爭執了一個小時。
重點是什麼呢?我的丈夫愛我愛到一個地步,願意犧牲他坐在沙發上跟孩子玩的時間,跟我講道理,因為他看重我的屬靈成長多過自己的舒適與喜好。
讓我們仔細想想,我們和配偶是彼此對抗,還是一起戰鬥?是互相爭鬥,還是一起對抗罪惡?當你指出配偶的缺點時,你是想讓他覺得自己錯了?還是你想幫助他成長?當你的配偶指出你的弱點,你的態度是全心全意接受?或者你認為他又來找麻煩,給你帶來更多傷害?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彼此勸服才能抵制罪惡,才能讓雙方越來越看到上帝。這是上帝賦予婚姻的任務,也是我們相互承諾共同努力的目標。我們需要針對婚姻問一些有意義、有深度的問題,藉以看見我們跟上帝之間的關係如何,好指引我們走向基督。下一期,我們會具體看看這個有約束力的關係如何充滿了愛。(待續)
about 【家庭之歌】專欄主要寫手:蔡佩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