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神採取主動 ▪ 下

【作者:吉羅德·比爾克斯(Gerald M. Bilkes)「艱」守主道(仰望)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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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孫岱君

《以斯拉記》1章1至4節

祂呼召了

居魯士王的詔書呼召主的百姓表明自己的身份:「在你們中間誰是他的子民?」(3節,註1)想像一下,居魯士王的欽差大臣在公共廣場宣讀詔書,或在整個地區的城門上張貼詔書,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景?想像一下,人們傳揚這樣的話:「你能相信嗎?國王在尋找稱自己按耶和華的名被召的百姓!」有那麼一陣子,居魯士王仿佛是耶和華的代言人了,呼召流落異邦的百姓回家。

神的百姓是在一種什麼樣的情形下被呼召回故土的呢?明白這一點很重要。他們被擄到異邦,並非由於某種政治上的動盪,而是他們自己逆悖神招致的懲罰。神按照聖約對他們所犯的罪進行了懲戒——律法的咒詛和先知所預言的審判臨到了他們。要記得,早已有人預先警告過他們!因而,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人是自己選擇走上流亡之路的,正如基督所講的比喻裡那個浪子。他們那反覆無常的心已經被周圍列邦的偶像攪得混亂不堪。他們受這樣的懲罰是再合適不過了!他們追隨異邦的神,就把自己帶到異邦的土地上——沒有任何一位異邦的神能拯救他們脫離流亡異邦的境地。只有他們自己的神能。

在被擄的人中,有人明白這一點。比如,但以理的禱告就表明他知道百姓受懲罰是由於他們的罪。他承認:

……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沒有遵行他藉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神。(但9∶10-11)

另一個例子是尼希米,他也承認:

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尼1∶7-9)

但以理和尼希米有悔改的心意,像他們這樣的人見了居魯士王發出的詔書一定加倍感恩。這個好消息所體現的神的信實太明顯了!他們終於有機會逃離他們為自己招致的懲罰。他們的神是多麼守約啊!

其他猶太人卻不這麼看。他們已經融入了周圍的異邦文化,並樂在其中。他們認為在巴比倫生活也算不得是受奴役。他們無意回應居魯士王的呼召:「在你們中間誰是他的子民?」(3節)正當許多猶太人準備收拾行囊走上歸途的時候,他們卻被某種東西羈絆著。

如今,許多人聽聞福音之後不也是這樣回應嗎?他們或許聽到,他們在罪的捆綁之中,需要悔改。他們或許也聽到,神出於恩典賜下福音的應許。然而,一到晚上,他們仍過著與往日無異的日子。他們不靠任何人也還過得去,因而對神的呼召無動於衷。守約的神賜下愛,他們卻不為所動,他們仍心甘情願地留在罪和死的捆綁之中。

祂拉出百姓

神使用居魯士王來把這些浪子般的百姓拉回家。居魯士王的詔書上說「願神與這人同在」(3節),真奇妙,他竟然會這樣說。對於即將回到主這裡的浪子般的百姓,神仍是他們的神,祂仍然與他們同在,這簡直就是神跡。他們知道他們不配,但真正的悔改總是會伴隨一些「對神恩典的理解」。《威斯敏斯德大教理問答》說得好:

悔改得生是一種神所賜的與救恩相伴的屬靈品德,是聖靈和真道在罪人的心中做成的,由此,罪人不只意識到罪的危險性,同時也認識到罪的污穢和醜陋,領悟到神在基督裡對悔改者的憐憫,並因此為自己的罪憂傷難過,並產生恨惡之情,從而轉離一切罪,歸向上帝,並立定心志,竭力以新的順服,在各個方面與主同行。(表示強調的黑體由作者所加,註2)

請留意居魯士王詔書的下一句話:「願神與他同在,讓他上猶大的耶路撒冷。」(3節,表示強調的黑體由作者所加,註3)這裡的動詞在希伯來原文中是很具體的,它的意思是「上去」,通常是描述去敬拜,區別於表達「下去」或「向前去」的動詞。換句話說,居魯士是在暗指這次的回鄉之旅有著某種神聖的意味。猶太人被擄到異邦是他們歷史上的低谷,而今神要把他們從被擄的深淵中拉出來。

祂使用百姓

此時,猶大全地、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滿是一片荒涼的景象。聖殿已然是斷垣殘壁,石頭被丟在塵土中。這片土地正值毀棄的嚴冬。然而,那些即將回歸的浪子卻愛這些石頭。他們的心被這裡的塵土所吸引(見詩102∶14)。他們見主的聖殿荒涼,就起意重修聖殿,希望昔日的榮光再現。儘管主的院宇被毀,但他們仍然寧願在這裡住一日,也不願在巴比倫住千日。他們以在主的聖殿中服侍主為樂,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和宇宙的神在一起。神把他的百姓召聚回來,隨即就把這班被擄之人轉變成建設者。此時,居魯士王已在詔書中陳明他會為他們供應建築所需的一切——金、銀、財物、牲畜和甘心獻上的禮物(4節)。這也有神的話語印證。以賽亞曾預言說:「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賽61∶6;也見60∶15-17)

如今也是這樣,無論何時,只要神出於恩典工作,祂就會用基督的靈釋放那些被罪擄去的人。祂把他們帶到自己的家中,預備好他們所需的一切。祂的應許都應驗了。的確,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討論問題:

1. 讀一下記載在《以賽亞書》44章24至28節主的應許。主如何在《以斯拉記》第1章中成就這個應許?

2. 主必實現所應許的,通常在這種時候,我們倒覺得吃驚了。這反映著我們怎樣的狀態?

3. 若沒有領悟到神的憐憫,就不會有真正的悔改,為什麼?

4. 聖經把居魯士說成是主的僕人。而我們知道,基督才是主首要的完美僕人。祂贏得最偉大的勝利之後,也曾向祂的百姓宣布一道詔書,記載于《馬太福音》28章18至20節。試說明居魯士的詔書和基督的詔書有什麼相似之處,又有什麼不同之處?

5. 在《以斯拉記》第1章裡,居魯士承認耶和華已將天下萬國賜給他(2節)。把這個說法和《啟示錄》11章15節對比一下。對此,我們該如何理解?這意味著我們該如何調整世界觀?

6. 在以斯拉的時代,走上回耶路撒冷的旅程並不容易。這樣的人一定要敢於與眾不同,也要不怕危險。我們悔改的旅程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情況?試加以說明。




1. 譯者註:中文和合本譯作:「在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

2. 譯者註:取自王志勇牧師的譯本,略有調整。

3. 譯者註:中文和合本譯作:「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願神與這人同在。」

※本文為吉羅德·比爾克斯(Gerald M. Bilkes)所著《懷想歸途》(Memoirs of the Way Home)第一章。

本專欄與仰望基督教資源書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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