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岂可自许正义却戕害精障人权

【作者:吴易澄小医师笔记 2005.04.03


最近又兴起了有关严重精神病患的讨论,关于收容、照护或复健机构的种种意见突然之间又热络了起来。然而有一部份却使终难被重视,即病患人权受媒体威胁之实。譬如在东森新闻台播出有时的「社会追缉令」,日前竟然以「投诉恶邻,为民出气」为画面标题,播出长达二十分钟的「实况」画面,以一名精神病患为主角,收录了记者跟拍病患并且访问街坊邻居的画面。

一向标榜「正义敢言,关怀弱势」的「社会追缉令」,往往自许挑战公权力,却总是以各样窥视镜头来处理各种膻色腥的画面,如今「关心」起精神病患的问题,自是粗暴得令人发指;美其名以「投诉恶邻」为题来报导精神病患,不仅毫不专业,还大大戕害了多数精神障碍者的人权。在整整二十分钟的节目哩,不但短距离正面跟拍(有打马赛克),并且加上了许多自以为是的旁白叙述。且听主持人是如何定义这个「社会问题」的:「X先生每天总是不出来面对问题,放任太太出来乱吼乱叫...」。

外景记者采访精神病患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你为什么要这样乱骂人?」「你也想跟我一样做记者喔?」另外还四处采访附近民众,来强化精神病患的负面形象:「你有看过他还有什么更夸张的行为吗?」这样的节目,为了突显「顾及专业」,也去采访了精神科医师。然而再怎么「专业」的访谈,被如此毫无「病识感」却又充满「优越感」的媒体给断章取义之后,我们永远无法从电视节目而知悉精障者所面对的困境,或是社会资源的问题所在。

事实上类似这种节目的处理方式,在台湾的电视或平面媒体中实在俯拾即是。笔者曾经发起数度连署,针对不同家的电视台的节目或电视新闻提出抗议,然而仍终究不敌媒体的收视率考量。近来数家媒体开始将病患影像做马赛克处理,但粗劣的报导手法却仍旧如初一彻。

严重精神病患因为失去社会功能语表达能力,于是相对于其他弱势团体,捍卫自身人权的能力就显的特别薄弱。而面对媒体一再剥削病患形象,或许我们可以期待病患家属团体能够有所动员;譬如「全美精神障碍联盟」致力于透过各种宣传品宣导「精神障碍是一种脑部疾病」。在台湾,各地都有譬如「康复之友协会」或「家连家」等家属团体;然而家属作为精神障碍者的照顾者,本身就付出了许多精神与劳力,因此我们似乎只能看见问题不断的恶化。

在美国,有所谓「正确报导精神分裂症的公民组织」(Citizens for AccurateReporting on Schizophrenia, CARS),他们采取写抗议信、打电话或公开谴责的方式,针对媒体侵犯精神分裂症人权的具体事实提出不满。而这样的组织行动,不但能够以游击战的方式对抗侵犯病患人权的媒体报导,也同时极富有社会教育的内涵;这一点,台湾社会应当可以起而效之。

甚且,我们更能够期待一种反歧视的公约,甚至法案,能够透过家属团体、医疗团队以及社运团体的共同关注与努力而在台湾产生。精神疾患的种类与严重度有高度的差异,他们所表现的症状也带给民众不同的观感;最多让人感到不安的是具备正向症状的严重精神病患。而整个社会必须了解的是,平均来说,精神障碍者的攻击性是不如一般无发病的人的。可是当他们一再被媒体污名化、标签化,就会渐渐令所有精神障碍者在工作权与居住权受到限制与排斥。

无可否认,处理精神疾患的人权问题是矛盾的,我们无法第一时间内要民众完全卸除对具备症状的患者的心防,也无法完全无法承诺病患绝对没有攻击性,但是我们必须避免的是让错误的观念一再被复制、放大并传递;尤其又是透过那些自以为是却拥有高度影响力的媒体。因此我们必须强烈制止类似「社会追缉令」等节目的恶行,要求其公开向病患道歉,并积极从社会教育与法治上寻求解决途径;否则即便我们的社会资源能有效分配并建立良善的照护机构与制度,精神病患的生存条件很快就会被社会的无知与敌意给一夕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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